法律

打警察是什么罪

  打警察是什么罪

  对于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当事人,有3种定罪处罚的方式:

  第一种是治安管理处罚,《人民警察法》规定,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种是刑法妨害公务罪,《人民警察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种是刑法故意伤害罪,如果当事人暴力袭警,造成民警重伤甚至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相关知识: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活动。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刑法》第277条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妨害公务的行为。具体的有四种情况:

  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这是妨害公务罪的典型类型。

  2、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是妨害公务罪的第二种类型。

  3、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是妨害公务罪的第三种类型。

  4、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是妨害公务罪的第四种类型。

  (三)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必须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至于行为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有无特定关系,则在所不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胁迫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