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判实刑吗
犯罪预备判实刑吗
我国《刑法》规定,关于犯罪行为如果是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因此通常不收监。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所构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即使是犯罪预备,也会进行收监。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