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因果关系等于犯罪既遂吗

  有因果关系等于犯罪既遂吗

  因果关系的要求。既遂所要求的实害结果必须与实行行为有因果关系,否则不构成犯罪既遂。

  (1)预备行为造成的实害结果不属于既遂结果。

  既遂结果出现在实行阶段,是由实行行为导致的。如果预备行为偶然导致实害结果,不属于既遂结果,不构成犯罪既遂。

  例1,甲欲杀死同事乙,将毒酒放在自己办公桌,准备晚上给乙喝,然后出门。乙来到甲办公室,不知情竟喝了毒酒,中毒死亡。甲的杀人行为只是预备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而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预备。

  例2,甲欲抢劫前面单身行走的妇女,便远远地跟踪。妇女发觉有人跟踪,为了“丢卒保车”,将提包扔下便跑。甲捡到提包,还追上妇女并扇一耳光,骂道:“你什么意思?施舍吗?”遂拿着提包离去。甲的抢劫行为只是预备行为,不构成抢劫罪既遂,而构成抢劫罪犯罪预备。甲捡走钱包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或侵占罪,因为妇女已经放弃所有权和占有。

  (2)因果链条断裂,则不构成犯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