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盗窃罪是行为犯吗

  盗窃罪是行为犯吗

  盗窃犯罪应该是属于结果犯,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通常情况下只要求出现了法定的结果,即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物,此时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一、构成盗窃罪的行为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以盗窃罪论处: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上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6、盗用他人或单位电话打境外色情电话,构成犯罪的;

  7、盗窃假币、毒品等违禁品的;

  8、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

  9、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

  10、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

  11、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

  12、盗窃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物的。

  二、盗窃罪量刑

  1、盗窃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什么是行为犯

  行为犯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在我国刑法学界,总的来说主要有两大类观点:

  一是从犯罪既遂的角度解释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

  另一大类观点认为,判断是否行为犯,应当从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或者说法律条文本身规定来看,如果条文没有规定特定犯罪结果,只规定危害行为,那就是行为犯。

  总之,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

  对于结果犯,我国刑法理论界主要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结果犯是指以实际的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另一种观点认为结果犯是以法定的犯罪结果发生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犯罪。

  综上所述,盗窃行为只要出现了法定的结果,即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物,那么就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因此盗窃罪应该是属于结果犯,不是行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