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72岁四川老汉越狱23年后被抓获刑14年,越狱怎么处罚

  【事件经过】

  1992年,杨某从监狱脱逃。2015年,脱逃23年的杨某被警方抓获。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绵阳游仙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因犯脱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加上原来未执行的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在审讯中,杨某表示,他曾想过自首,但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转眼十几二十年过去了,自己年纪也大了,他心存侥幸,认为民警不会再追捕他。

  脱逃罪

  1、脱逃罪概念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刑罚执行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

  2、脱逃罪的处罚

  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组织越狱罪与脱逃罪有什么区别?

  适用本罪时应区分组织越狱罪与脱逃罪的界限。本罪与脱逃罪在形式上都表现为在押的犯罪分子逃离监管、羁押场所。两者的区别是:

  (1)行为方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开与国家专政机关对抗;而脱逃罪在客观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

  (2)本罪是多数在押犯勾结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组织、有计划地集体逃跑越狱的行为。而脱逃罪一般只是个别犯罪分子单独的逃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