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两人共同殴打他人不小心致人死亡属于共同犯罪吗

  一、两人共同殴打他人不小心致人死亡属于共同犯罪吗

  一般地,两个人对同个人故意伤害,那么即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会根据两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判处对应的刑罚。不过,两人共同殴打他人,结果不小心致人死亡,因为死亡的结果是由两个人共同造成的,所以有些人便认为是共同犯罪。

  首先,不小心致人死亡属于过失犯罪。两人共同殴打他人不小心致人死亡,因为两人对他人只有伤害的故意,致人死亡是由于过失造成,因此不属于故意犯罪。

  其次,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具体而言,就是双方对他人有殴打致人死亡的故意,并且是表现在以下两种故意情况中:

  1、直接故意,两人对他人实施殴打行为,殴打致人伤害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就为造成对方死亡的结果。并且,两人在实施殴打行为时,是直接取对方的要害,意在伤及对方性命。

  2、间接故意,两人对他人实施殴打,明明知道会造成死亡结果,但仍一意孤行,结果造成他人死亡。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什么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换言之,主犯就是在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根据刑法的规定,主犯可以分为三类:

  (一)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领导、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

  (三)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犯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