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单位犯罪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自1999年7月3日生效。这是有关单位犯罪总则性的司法解释,具体内容为:
第一条《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第三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