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藏管制刀具是否会被处罚

  收藏管制刀具是否会被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收藏管制的刀具不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非法使用、运输、贩卖管制刀具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管制刀具的类型有哪些

  1、匕首,除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刮刀仅限机械加工人员使用,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2、制造管制刀具的工厂、作坊,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方准生产;管制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须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3、经销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

  4、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军队和警察,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单位定购;三棱刮刀,凭单位介绍信向批准经销的商店购买。

  5、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

  管制刀具包括如下:

  (1)匕首、三棱刀、三棱刮刀、半圆刮刀、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猎刀、弹簧刀;

  (2)刀体八厘米以上,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的单刃、双刃尖刀;

  (3)武术用刀(能开刃的)、剑等器械;

  (4)少数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

  (5)其它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