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纠纷的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合同纠纷的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不可以。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

  7、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的,仲裁协议无效;

  8、仲裁终局性不确定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协议因违背了仲裁终局性原则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