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有什么规定

  关于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有什么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