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项目
待遇
备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
12个月
用人单位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
实际发生
100%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
70%
基金
转院费用(统筹地区以外)
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交通、通讯费30元/天
100%
基金
交通、食宿费用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
100%
基金
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
护理费
完全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基金
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0%
基金
按月计发
部分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基金
按月计发
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7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
二级
本人工资
25个月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23个月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21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
本人工资
90%
基金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差。
二级
本人工资
85%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80%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75%
基金
五至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8个月
基金
六级
本人工资
16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五级
本人工资
70%
用人单位
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
六级
本人工资
60%
用人单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40个月
基金
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
六级
本人工资
34个月
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2个月
用人单位
六级
本人工资
11个月
用人单位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基金
八级
本人工资
11个月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9个月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7个月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28个月
基金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仅限医疗补助金)
八级
本人工资
22个月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16个月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10个月
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0个月
用人单位
八级
本人工资
9个月
用人单位
九级
本人工资
8个月
用人单位
十级
本人工资
7个月
用人单位
因工死亡
丧葬费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535元/月*6个月=21210元)
6个月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年*20年=539100元)
20年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享受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本人工资
40%
基金
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2、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3、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
本人工资
30%
基金
孤寡老人、孤儿
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10%
基金
非法用工赔偿标准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金额
678720
593800
509040
424200
339360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死亡
254520
169680
127260
84840
42420
808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