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伤休养期间可向单位申请哪些赔偿

  一、工伤休养期间可向单位申请哪些赔偿

  劳动者在工伤休养期间,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资的赔偿,而其他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员工发生工伤死亡的抚恤金怎么给

  事实上,员工发生工伤死亡的,按规定要支付以下的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40%;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具体而言,将按照以下的计算方法:

  1、配偶

  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2、其他亲属

  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1)配偶为孤寡老人,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50%

  (2)其他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其中,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不过,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