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12岁女孩是童工吗

  一、12岁女孩是童工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12岁是属于不满十六岁的范围,是童工。

  二、招收童工一次处罚多少

  刑法244条里面关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定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

  这里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受害人是否已满十六岁,还有就是你在招工时是否明知他是未满十六岁还要雇用的。

  2、是否从事了超前度体力劳动,这需要相关部门鉴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至于举报:可以直接行劳动监管部门进行举报说明情况,至于劳动局电话有多种方式查询,通过114查询,通过劳动局网页

  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两要件才能构成本罪。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艺徒概念的界定,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

  按前款规定批准招用的少年、儿童,用人单位应当切实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成长,并负责创造条件,保证少年、儿童依法接受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本地区推行义务教育的实施步骤,尚不具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的农村贫困地区,未升入初中的十三至十五周岁的少年,确需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其范围和行业应当严加限制,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