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多数人之债
什么是多数人之债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二人以上或其中一方主体为二人以上的债。例如王某和李某合伙经营运输业,在运输过程中将赵某撞伤从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在多数人之债中若债权人一方为两人以上为多数债权,而若债务人一方为两人以上则为多数债务。
债的一方当事人有数人时,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每个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相同。根据这种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按份之债
指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前者称为按份债权,后者称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无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同样,按份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也都无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按份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大小及按份债务人所负担的义务多少,都只限于他们各自的份额。这是按份之债的基本特征。
不可分之债
指数人负有不可分的同一给付的债务,或数人享有不可分的同一给付的债权。包括不可分债权或不可分债务。不可分之债不是单数之债,属复数之债。在它之中可成立与主体数相应的多个债权债务。区别于共同之债,共同之债为单数之债,如夫妻共同债务,共同之债虽也有多数主体,但不能成立多个债权债务。不可分债因不履行或其他原因可转为可分之债,转化后,作为可分之债。
连带之债
数个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中的债权人称连带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请求数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中的债务人称连带债务人,负连带责任。无论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都称为连带之债。在连带之债中,连带债务要比连带债权更为常见、更具有实际意义。正是由于有数个债务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人全部履行债务,就可以使债权的实现得到更大的保证,从而也就可以使债的关系更加稳定可靠、使债在经济生活中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共同之债
指一债权或债务共同归属于数债权人或数债务人,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必须以共同方式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