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尚未届满至履行期间的债权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尚未届满至履行期间的债权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务到期,如果债务在履行期间的,不得行使代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