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担保人在担保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担保人在担保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个人申请贷款担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地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未婚证明(公司或街道开具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

  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代码证》(复印件)

  14、《验资报告》(复印件)

  15、《公司章程》(复印件)

  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

  企业申请贷款担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企业申请本公司担保服务的,除如实填写《担保申请表》外,还要提供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除提供反担保人(企业)外,还要提供固定资产抵押、业务托管、应收帐款代收、客户资料质押等方式。

  1、企业(公司)设立时的有关批复、文件、验资报告。

  2、企业(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证(卡)、开户许可证。

  4、经审计的上年度、本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资金流量表。

  5、近期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

  6、企业截止上月的应收账款明细。

  7、同意申请担保借款的文件(或董事会批准文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样本、简历。

  9、财务负责人简历。

  10、担保申请书(需载明企业概况、还款来源及可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11、担保期经营计划书和近期购销合同、定单复印件。

  12、特殊行业和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