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债务欠条撕毁算是免责了吗

  一、债权债务欠条撕毁算是免责了吗

  将欠条撕毁并不等于免除了债务,债权人承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才是免除责任,但如果欠条撕毁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可能没有证据支持其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五条【免除的效力】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二、欠条具有合法性的写法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