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欺诈的合同可以成立吗

  欺诈的合同可以成立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欺诈的合同是可以成立的,但欺诈的合同成立后也不会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可以撤销欺诈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1)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如: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证据,以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被对方接受的证据。

  (2)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约定要签订确认书的,确认书也可以作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

  (4)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明己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证据也可以间接证明合同成立,如: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对账函、发票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