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第一从责任性质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了有效的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是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而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宗旨就是为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过失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的问题。

  第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形式,而缔约过失责任只是一种法定的责任,不能有当事人约定。

  第三从赔偿范围来看,违约责任通常要求赔偿期待利益的损失。期待利益既包括了可得利益,也包括了履行本身。而在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只能根据信赖利益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四从损害赔偿的性质来看,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即为一方所受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和应当遇见到的因违反合同而可能造成的损失,但缔约过失责任中不存在责任限制。

  第五从免责条款来看,我过法律没有对缔约过失责任规定免责事由,法律关于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仅适用违约责任。

  第六从归责原则来看,违约责任是严格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