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中介没备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房屋中介没备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不一是要备案才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就有效,但不备案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可能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交易中介的审查义务有哪些

  委托人委托中介机构购买或出售房屋,多数是因自身对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实际操作的不熟悉,而相信中介机构的专业性,以能够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这种认识基于中介机构进行的专业审查,主要是对方当事人的身份及所买卖的房屋进行严格审查。一般认为,中介机构的审查义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房屋产权状况审查。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问题,房屋使用年限问题,房屋是否具有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限制出售因素的情况,是否具有查封、抵押、居住权等权利负担或者权利瑕疵等。

  第二,房屋使用现状审查包括房屋实际居住人、承租人情况,房屋装修情况、水、电、物业服务费、供暖费交纳情况等。

  第三,当事人委托资格审查。在签订合同时,房屋产权人或者购买人委托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代理权限。

  第四,购房者资格审查问题。在当前限制购房的调控政策背景下,只有满足户籍、纳税、已有房屋数量等一定条件的人群才具备购房资格。购房人的资格问题成为房屋买卖合同能否实际履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介机构上述审查义务的缺失将会导致居间合同纠纷的产生,而审查义务对居间合同义务的履行、居间报酬的确定均会产生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