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房产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能否变更买房人

  在房产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能否变更买房人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八十八条:【概括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在房产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可以变更买房人,但是需要经过三方同意,买房人要求变更买房人,其实质就是要求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88条的规定要经对方(即卖房人)的同意。因为买房人转让了自己的付款义务给第三人,卖房人有理由怀疑第三人的履行能力会影响到自己的债权的实现。因此,在未征得卖房人同意的情况下,变更买房人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