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欺诈还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欺诈还有效吗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因此,受欺诈签的购房合同是可以变更或撤销的。变更后的合同有效。撤销后的合同就不发生效力。

  房屋买卖受欺诈怎么办

  房屋买卖受到欺诈的买主一般会想到去撤销合同,但是如何证明该购房合同是受到欺诈的却是一个难题,由于交易一般是在中介的陪同或者私下完成的,所以很难证明以下内容:

  1、有欺诈的故意。即中介或者卖方故意想欺诈你。

  2、要有欺诈的事实。欺诈的事实通常有三种情形:一是捏造虚假事实;二是隐匿真实事实;三是歪曲真实事实。如果按照法律或者合同行为人有告知的义务,行为人没有告知(即沉默)也构成欺诈。

  3、买房因卖方或中介的欺诈而陷于错误。

  4、买房陷入错误是因为卖方或中介的欺诈造成。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可以将受欺诈的合同转化显失公平的合同,因为受欺诈的合同一般对买房明显不公平。所以可能通过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以撤销,才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