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能缺少的条款

  合同里面不可以缺少的内容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