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经营与融资租赁凭哪里不同分几种

  1、对权利的最终要求不同;

  经营租赁的最大特点在于承租人租赁资产的目的仅限于使用资产,在租赁期满后一般将资产如数归还给出租人,而不考虑最终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不但考虑在租赁期间内使用出租人的资产,而且意在于租赁期届满时获得资产的所有权。通常,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契约中规定的优先购买选择权,支付一笔为数不多的转让费,即可获得其所租赁的资产。从这个意义上讲,融资租赁实际上是一种融资行为。

  2、在租约的可否撤销条款上不同;

  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便撤销租赁契约。

  而融资租赁的契约通常是不可撤销的。

  3、租赁期长短不同;

  由于经营租赁的目的主要是取得资产的使用权而并非最终获得资产,所以租赁期间较短,通常远远短于资产的有效经济寿命。

  而融资租赁的期限则较长,有时甚至长于资产的有效经济寿命。

  4、租金总额是否接近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由于租赁期间较短,经营租赁的租金总额往往只占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一小部分,而且经营租赁租金属于一种非全额清偿,即出租人的投资回收来源于不同的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而融资租赁类似于购买,因此其租金总额一般接近于甚至等于租赁资产的公平市价。

  5、履约成本的承担者不同;

  对于经营租赁,租赁资产有关的税金、保险费和修理费等一般不是由承租人承担,尽管在确定租金时,出租人可能通过提高租金的方式把上述费用转嫁给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