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的押金如何退回
租房合同的押金应该如何退回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租房押金符合租房合同中的押金条款时可以退,一般在租期满之后退。
2、租房合同中的押金条款应写明数额,用途,交付方式,收退时间甲方可用于抵扣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押金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