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地下车库能改做营业用房吗

  原则上不可以。如果业主要将住宅、车库改为营业用房,要首先征得相邻业主(整栋)的书面签字同意,待全体相邻业主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未经全体相邻业主的同意,就办理营业执照,其他业主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对擅自改变住宅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由规划主管部门查处。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五十条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核发的房屋权属证件上记载的用途,应当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一致。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确需改变的,应当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违反前款规定,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件。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