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隐瞒投资收益是否构成诈骗

  一、隐瞒投资收益是否构成诈骗

  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构成诈骗罪的基本条件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两者从实质上来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