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该如何
婚内强奸该如何
虽然刑法在规定上没有排除掉夫妻之间实施的强奸,但是在实践中,我国刑法并没有将丈夫使用暴力迫使妻子与其发生性行为作为强奸的一种表现。也就是在婚内丈夫使用暴力迫使妻子发生性行为是被刑法豁免的。这看起来就好像在说丈夫有要求,妻子就必须满足。这样的的规定其实是还是在延续传统观念中的女子是男子的附属,或者说是一种性奴隶以及生育工具的角色。婚内强奸真的没有救济手段吗?其实也不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实施家庭暴力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关于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有了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婚内强奸导致当事人身体和精神上有损害的时候其实是可以起诉离婚,然后以家庭暴力进行救济的。但是依靠这样的救济方式是很难的,并且需要当事人的身体或者精神受到伤害才能够以家暴的方式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