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成年征得同意摘取器官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未成年征得同意摘取器官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征得未成年人同意后,摘取其器官的行为,属于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征得他人同意后,摘取他人器官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1、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未经他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情况,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但应根据具体情况,依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