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是遗弃罪

  一、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立案标准: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二、出现遗弃婴儿行为的原因有哪些

  (1)婴儿本身的问题。

  有的婴儿天生带有一些以现在的医疗水平,或者婴儿家庭经济条件难以治疗的疾病,虽然婴儿的家庭主观上也不想遗弃婴儿,但是现实的条件让他们不得以而实施。

  (2)中国传统思想的原因。

  在我国许多地区,尤其是农村山区等偏远的地区存在着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虽然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和宣传,但是短时间内并不能将这种思想完全根除。当出生的婴儿是女孩的时候,就会使他们产生遗弃的想法。

  (3)经济条件的原因。

  虽然我国经过改革开放和长时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也得看到我国的发展具有不均衡的特点,而且在我国社会中存在一定的物价上涨,医疗条件匮乏的现象,尤其是在西部和部分中部地区。没有足够的物质条件去养育孩子,便会有可能遗弃婴儿。

  (4)法律规范的漏洞。

  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并没有将遗弃婴儿罪定为独立的罪名,对于实施以其行为的主体也没有具体的惩处措施,难以达到有法可依的要求。而且在一些地区,法律的观念还不是很强。

  被遗弃的婴儿中大多数都是残疾或者带有先天性疾病的儿童,或者是因为出生婴儿是女孩。在我国实践中,实施遗弃行为的多是婴儿的家人,而且发生一起行为的频率在逐年提高,这在无形中增加了福利院的负担,也就是整体社会的负担。

  三、遗弃起诉书怎么写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迁检未刑诉〔2016〕2号

  被告人张某某,男,****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22427********4258,汉族,中专文化,家住贵州省毕节市********自治县**乡**村**组,因涉嫌遗弃罪,2015年4月27日被迁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4月30日被迁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迁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遗弃罪,于2015年11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5年11月3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5年11月30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4月13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张**妻子在迁安市妇幼保健院生下一男婴,经检查该男婴尿道下裂、肛门闭锁,因救治困难张**与妻子宋**商量后在张*的陪同下于下午5时左右,将该男婴遗弃在迁安市野鸡坨镇*村**山半山腰的树坑内。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2。证人蔡某某、邵某某、宋某某、张某、何某某证言;3。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对年幼、患病没有生活能力的婴儿,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迁安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康*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