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侵犯孩子的人身权时该怎么办
家长侵犯孩子的人身权时该怎么办
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刑事犯罪。建议子女以说服为主。也可以请亲戚朋友、居委会或者公安机关出面进行调解,如果确实不能达到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犯的,才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人身权。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八条:【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九十九条:【姓名权、名称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一百条:【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二条【荣誉权】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
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