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母送女儿入虎口,猥亵儿童量刑标准

  【事件经过】

  江阴一父母送女儿入虎口,未满14岁的女孩遭遇禽兽姨夫摸胸部等方式强奸猥亵。法院查明,2013年上半年至2014年7月期间,黄*谷明明知道小兰还不满14周岁,却先后两次在暂住地房间内对小兰实施奸淫。此外,黄*谷于2013年上半年至2015年2月期间,同样是在暂住地房内,先后两次采用摸胸部等手段,对小兰实施猥亵。

  小兰于2002年7月出生,是江阴男子黄*谷的妻妹的二女儿,但自小过继给黄*谷夫妇。2011年上半年至案发,黄*谷夫妻与小兰在江阴市华士镇共同生活。但是,身为姨夫的黄*谷并未尽到一个长辈的责任,相反却对小兰下了毒手。法院查明,2013年上半年至2014年7月期间,黄*谷明明知道小兰还不满14周岁,却先后两次在暂住地房间内对小兰实施奸淫。此外,黄*谷于2013年上半年至2015年2月期间,同样是在暂住地房内,先后两次采用摸胸部等手段,对小兰实施猥亵。

  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谷明知与自己共同生活的被害人不满14周岁,仍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对之进行猥亵,其行为确已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且从重处罚。遂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黄*谷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法律解读】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猥亵儿童怎么定罪量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

  (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

  (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猥亵儿童的重处规定】:猥亵儿童的,重处20%。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第一百零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