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翻版徐若瑄被打成猪头,致他人轻微伤怎么处罚

  【事件经过】

  刘*妮因参加真人秀《G-1格斗会》,漂亮脸蛋被打成猪头,手指韧带也严重撕裂,事隔5个月,还是有飞蚊症的症状,左手中指弯曲,腰部经常隐隐作痛,加上赛场上的对手曾出言挑衅,让她对演艺圈心灰意冷,因此在脸书宣布会转行学投资生意和法律,并且会计画出国读书深造。据港-媒报导,她退出演艺圈的决定是因男友不忍她被打成猪头,因此苦劝她离开,去北京学商。

  刘*妮男友身家雄厚但行事作风低调,两年前曾在微博写下对女伴的要求,“如果一个女人,不进厨房,不做家务,不体贴别人,一味地索取,各种品牌倒背如流,文学、历史、国事无一过问,成天嚷嚷著生病难过要减肥却懒得运动,除了泡沫剧和吃喝玩乐打扮,一点爱好也没有,还没赚一分钱就开始闭著眼睛扯Gucci、Chanel、LV幻想找个高帅富,这样的女人基本上也是个废物。”

  刘*妮若要成为豪门媳妇,生活势必要低调,而且要满足男友的喜好,一定不能是当个头脑简单的花瓶,因此她转行学投资生意和法律,并且会计画出国读书,被指可能与男友有很大的关系

  【法律解读】

  殴打他人致使轻微伤害的行为,是指一方的一人或数人无故殴打另一方的一人或数人,造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健康,侮辱他人人格,而且妨害社会秩序。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卖衣人殴打挑衣服不买衣服的顾客;因碰车殴打他人;因争一张报纸抓破他人手;无照强卖劣质品;蛮横无理殴打顾客的等等,只是造成轻微伤害的。

  殴打他人不同于结伙斗殴,结伙斗殴是双方都有过错,对双方都应追究责任,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殴打他人一般只是一方的过错,只追究打人一方的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伤害的程度已经超过了轻微的界限,则构成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