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少女半裸昏迷父母见死不救要负刑事责任吗

  【事件经过】

  警方接报抵达法国西北部弗雷尔(Flers)的一间房屋,发现一名少女昏迷,下身用几层衫包着,上身赤裸,身上沾满粪便,并有多处伤口,部分甚至长有蛆虫,其倒卧的房屋同样沾满粪便和垃圾。

  检察官形容这是“无法形容、可怕的场景”,指少女母亲看到女儿“处于危殆状态”时才打电话求救。检察官又指,在场的人都深受震动,少女的父母“无法条理分明地解释如何让女儿陷入这景况而不介入”。少女父亲无业,母亲有工作,声称自己“不时”给女儿食物。检察官指二人似乎没有明显心理问题,但行事怪异。

  【法律解读】

  在某些负有特定义务或先义务的情况下,不作为(包括见死不救)也能构成犯罪行为。如甲带邻居小孩出去游泳,甲在会游泳的情况下,放任小孩溺水死亡,构成过失杀人罪;但若甲为路人的话,见死不救,就没有法律上的责任。

  许多群众以为“见死不救”只是一个道德问题,想不到也要判刑。殊不知,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是一种特殊的义务,且特殊义务是针对特殊人的,而且附有某种条件的义务。李*波具有与项*临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怀孕的行为,他对项*临及腹中胎儿不仅负有道德意义上的义务,更有在项*临喝农药处于危险状态后予以救治的义务。李*波有义务而不履行,造成项*临在自己的卧室这个特定环境里服毒死亡的严重后果,就是负有对此法律事实而产生的特定法律义务,应承担法律责任,构成不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罪。所以说,“见死不救”并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它在某些特殊场合,有可能演变成刑事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