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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帖捏造虚假事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捏造虚假事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从我国现行法律角度来看,如果虚假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属于社会舆论和道德层面上应受谴责的行为。倘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导致不良影响的,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除了前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也对类似行为有相应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有害信息的传播作出了明确的管理规定,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