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强奸罪主要特征介绍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或明知妇女不知情,以诱骗、诱导的方式,让妇女同意与其性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妇女的目的。

  相关法律知识:

  强奸罪的处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5]

  司法实践中看,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面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

  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强奸未遂与强奸,在法律上量刑不同,但是,在受害者那里,却只是“百里路”与“半九十”,没有霄壤之别,对于未遂犯参照以上条款和和当事人和情节恶劣程度从轻处罚,具体处罚量刑看法官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