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原市委书记的儿女起诉,十天罗列三项罪名
许-宁是**华隆房地产公司的一名司机,他面对的是一起刑事自诉案件。2005年4月8日,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和自己的弟弟、阜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刚共同向阜新市海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许-宁“散发”举报信,涉嫌诬告陷害罪、诽谤罪。
2005年8月24日,阜新市细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许-宁犯诽谤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与此同时,许-宁提出的对王*云、王*刚涉嫌诬告陷害、诽谤的反诉被驳回。
许-宁不服,提起上诉。在历经5个月的漫长等待后,2006年1月23日,阜新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鉴于王*云、王*刚已经撤回刑事自诉,针对许-宁的判决全部撤销。许-宁对王*云、王*刚的反诉同样被驳回。
一场刑事自诉案件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但围绕此案发生的事实正在逐步呈现出来,由此带来的疑问也越来越多。
十天获了三项罪名
2005年4月1日早上8时多,许-宁和妻子苏-雨、岳母带着3岁的孩子到医院看病,车开出十几分钟后,发现牌号为“辽J0086”的奥迪轿车跟在后面。许-宁很清楚,这辆车是**公司财务总监王*忱的。王*忱是王*云和王*刚的父亲,曾历任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15年(本报2005年5月18日曾以《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为题予以报道)。
许-宁驾驶的车刚开过阜新市解放大街广场,一辆白色警车突然别住了他们。“车一停,王*刚和另外3个人跳下车,王*刚挥着两尺长的警棍,一把把许-宁拖下车。”苏-雨对当天的情景记忆犹新,“王*刚用手铐把许-宁的手抽伤,然后把他铐上,掏出手枪顶在许-宁的头上,一边拖上警车一边骂,‘我打死你,你信不?’”
苏-雨说:王*刚抓捕许-宁,既没穿警服,也没有出示警官证和抓捕许-宁的法律文件。
许-宁被直接带到阜新市细河区公安分局刑警队。许-宁对本报记者说,自己当时被带到了一楼楼道里,王*刚再次冲过来,用手枪顶住许-宁的额头大骂。当时有多名警察在场,一名警察将王*刚劝走。
王*刚抓捕许-宁的理由是其偷卖**公司的一辆奔驰车。但细河区刑警队很快查明,奔驰车并没有被人盗窃和私卖。举报不实,应立即放人。但许-宁并未被释放,因为其后又被举报盗窃了一辆凌志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