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一定要受害人在场吗
抢劫罪一定要受害人在场吗
1、抢劫案件的被害人,在开庭时可以到庭。如果不愿意到庭,也是可以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到庭。被害人经通知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
3、综上可知,被害人出席法庭是其权利,有权到庭。如自己认为不需要出庭的,可以不出庭。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构成抢劫罪是否需要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
抢劫罪的构成,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为要件,不需要有人身伤害。
但造成人身伤害,在量刑时会加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