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售楼部销售主管倒房是职务侵占罪吗

  售楼部销售主管倒房是否是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售楼部销售主管倒房的行为是职务侵占,是否构成该罪,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定。

  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何为职务侵占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入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职务侵占100万属于数额巨大,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