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诈骗报警立案后怎么处理

  诈骗报警立案后怎么处理

  受骗之后,到警察局报案,警察会根据受骗财物数额大小作出决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了解情况,之后会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会进行拘留审讯,这种情况是要掌握足够的证据之后,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公安机关便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审查之后,认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的,便向法院提起公诉;若认为本案证据有瑕疵,但确实可以提起诉讼的,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之后再提起公诉;若是由受害人直接提起控告的,检察院认为不予立案的,会字15日内向受害人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受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如果受害人不服不予立案决定的,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向检察院申请复议。检察院受理复议后,会进行认证的调查,给予受害人一个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均在三年以下,另可以并处、单处罚金;诈骗财物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在诈骗过程中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单要处以罚金,还有3~10年的有期徒刑;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就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严重一点的,就是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