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抢夺罪怎么判刑

  抢夺罪怎么判刑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是否属于被害人合法所有或者持有,在所不问。其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财物必须具有能被抢走,能被移动的特点,故仅限于动产。不动产及具有经济价值的无体物,例如:房屋,土地,公路,电力都是无法夺走的,不能成为抢夺罪侵犯的对象。但与不动产可以分离之物,例如:住宅的门窗,田地上的果实,仍可成为抢夺罪侵害的对象。刑法对抢夺另有特别规定的对象,如刑法第127条规定的公然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第280条规定的抢夺“公文,证件,印章的”;第329条规定的抢夺“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第375条规定的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第438条规定的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因所侵犯的客体各有不同,所以应按规定分别定罪处刑,不属于本罪侵犯的对象。

  抢夺罪的判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