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多次盗窃未遂怎么定性

  多次盗窃未遂怎么定性

  对于多次盗窃未遂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多次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只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盗窃犯罪具有常习性,且犯罪分子又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数额的交代也难以查证。将多次盗窃规定为犯罪正是针对盗窃犯罪的这一特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