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女子假扮孕妇盗窃超市,盗窃罪怎么处罚

  【事件经过】

  山东济宁邹城市北宿镇东丁村内有一家超市,平时经营日用品和副食品。可就在前几天,超市老板在查验每天货物的时候,发现刚进的商品少了不少茶叶、水杯、肉食。

  根据超市内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当天下午4点18分左右,一名穿着比较时髦的中年妇女走进了超市,观望了一会之后,径直上了二楼。她利用拐角进行掩饰,将茶叶从一角提到另一角,随后又来到三楼开始闲逛,徘徊了一会后,这名女子从三楼下来,把茶叶藏到自己的肚子位置,随后又把偷来的鸡腿和茶杯用同样的方法藏到衣服里,为了避免引起收银员注意,她还故意将大衣反穿伪装成孕妇的模样走了出来。

  偷来鸡腿茶叶孝敬母亲

  通过视频分析,民警掌握了女子的体貌特征,并发现她开着一辆白色轿车离开。随后民警按图索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徐某。于2016年3月24日,上班的过程中对其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徐某还是个惯偷,2012年就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过。徐某交待,她把偷来的茶叶和茶杯都送给了自己的母亲。

  【法律解读】

  盗窃罪相关处罚标准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