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挪用公款罪怎么处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

  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指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原因。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的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究。

  本条文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立该罪的目的是为了完善贪污贿赂犯罪规定体系,维护国家机关的廉政形象和威信。但由于该条文规定过于单一,没有数额情节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幅度,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反而出现与立法本意相反的问题:

  一、有悖于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罪轻刑轻,罪重刑重,罪刑相当,罚当其罪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但由于该罪只规定了一个处罚幅度,就会出现犯罪情节轻重不同,而处罚相同的现象,导致罪刑失衡,也不利于司法实践的操作。

  二、不利于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我国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处罚标准采用了“分段”式的规定,即对不同的贪污贿赂数额,规定不同的处罚标准。分5000元以下、5000元至5万元、5万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四个情节。按照刑法的规定,对于贪污贿赂数额在5000元至5万元之间的,要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贿赂数额1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侦查。这样,部分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受到查处时,避重就轻,拒不交代财产的来源,而贪污贿赂犯罪的隐蔽性、复杂性,证据的单一性加大了查实财产来源的难度,致使财产来源根本无法查清。

  因此,笔者认为,为了遵循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以及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也应比照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情节,规定与数额大小相适应的法定处罚情节,并适当加大量刑幅度,加大对该罪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