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烟没拔钥匙,出租车被人开跑
案情:
1月28日22时左右,何*傅将车停在一处食杂店门前,打算买包烟。何*傅没有熄火就下车进了食杂店。同时,一名身高在1.7米左右、50岁上下的男子从食杂店出来,两人打了个照面。可就在何*傅等待服务员拿烟时,透过食杂店的玻璃,看到那名男子打开自己的出租车门坐到了驾驶员位置上。
何*傅连忙跑出去,但出租车已经启动,一溜烟消失在了夜色中。何*傅随后拦下一辆出租车,但没有追上。在多名司机的帮助下,11个小时后,出租车追了回来,车上少了20多元钱。
律师说法:虽然偷车人丢下车但盗窃事实已成立
丢失的出租车找到了,车内丢了20多元钱。那如果偷车人被抓获,该如何量刑呢?是按照车的价值还是丢钱的金额呢?
律师表示,涉案金额要估算被脱离控制范围的财产价值总和,虽然车辆后期被车主找到,但盗窃事实已经成立,要以车和钱的总和来算。
相关法律知识: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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