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什么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是寻衅滋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恶劣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情节恶劣的。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如果情节轻微的,则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寻衅滋事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或者严重影响公共场所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区别
在罪行的认定上,由于寻衅滋事的第4种行为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很相似,特别是很多人容易把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弄混,那么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有什么区别呢?
1、实施犯罪的场所,寻衅滋事罪可以发生在任何场所,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必须是在公共场所引发的秩序混乱;
2、实施犯罪的行为,寻衅滋事罪表现为起哄闹事、殴打、辱骂他人等行为,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表现为堵塞交通、破坏公共设施等财物、抗拒阻碍执法人员执法;
3、实施犯罪的人数,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多个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三个人以上的团伙;
4、实施犯罪的过程,寻衅滋事大多是临时起意的,也有部分有预谋的,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是由一个或部分人领导组织,有预谋的实施犯罪;
5、处罚结果的不同,寻衅滋事对所有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都会进行处罚,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只会对其首要分子问责。
如今的法治社会,在遭遇他人寻衅滋事或者扰乱公共秩序时,应该在保护自身安全后第一时间报警,而不是受其挑衅怒上心头,那样只会加剧矛盾严重性,导致发展成斗殴或者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