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不追究责任
一、吸毒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不追究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吸毒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而吸毒行为一直持续的,不受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
1、主体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行政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公安民警,还有一些被公安机关授权的乡、镇政府。
行政处罚:行政主体除了公安机关外还有税务、工商、财政、计划、海关、港务、外汇等行政主体。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安适用的行政处罚都要加上“公安行政”的字样。
2、适用依据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和拘留3种。
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还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执照、许可证等,且是否适用拘留、罚款数额大小等也不尽相同。
3、适用法律文书格式不同:治安处罚适用的法律文书格式,如:《治安管理处罚审批表》、《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和《治安管理当场处罚书》等;而行政处罚文书则与此不同,适用《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当场处罚决定书》等。
4、罚则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只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行政处罚: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外,还有其他的行政法。如非法持有、使用假币行为,适用《银行法》;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适用《禁毒决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