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大二女生身陷传销失联,传销属于违法吗

  大二女生身陷传销失联

  11月8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接到一封寄自外省某地的报案材料,称其姐姐王霞在十堰某高校读书期间,于7月初与家人和学校失联至今,生死不明,请求帮助查找。

  11月15日,民警接到王霞家人电话,说前不久有人用一个由150开头号码显示为宁夏银川的移动电话给王霞的弟弟打过电话,但因为是陌生电话,王霞的弟弟没有接听。11月20日,3名民警驱车1100多公里,辗转湖北、陕西、宁夏三省区,到达银川市开展线索核查,最终确认了这些业务均为王霞本人办理,最后终于成功锁定了银川市兴庆区一个叫“丽景苑”的小区。

  传销是违法吗

  传销中除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些传销人员为达到“拉人头”的目的,不择手段,也涉及到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种罪名。

  多以介绍工作、交友、网友见面为名,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强行收走手机及随身财物,隔断被害人与外界的联系。以引诱、哄骗等“情感软化”方式诱使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如果不从,轻则言语侮辱,重则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

  当然非法拘禁过程中还伴生了其他犯罪。在12件传销型非法拘禁案中,犯罪嫌疑人均供认,他们曾在控制被害人人身自由期间对被害人实施过程度不同的殴打,有的还出现了对被害人实施抢劫的行为。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情节严重”也明确事项,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