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我国毒品犯罪的一般状况是怎样的

  在我国,自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后,全国各地根据中央的布署,开展了禁烟禁毒运动,经过差不多三年时间的肃毒,除极少数边境地区和历史上烟毒盛行地区出现过时断时续的私种罂粟及贩毒现象,以及个别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山区尚有一些“烟民”外,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毒品问题由滥到治、得到了较彻底的解决,从而使我国在国际社会上获得了“无毒国”的称誉。然而,历史进入到20世纪70年代后,整个世界的毒品市场形势发生了结构性转变,一向是毒品消费大国的美国,其国内黑市上对于毒品的需求开始趋于稳定,价格上落也较平稳,呈现出相对饱和的状态。加上美洲各国深受毒品之害,各国政府加强了对毒品非法流通的严格控制,致使国际上的制毒、贩毒组织及人员,开始把目光投向更富潜力的欧亚大陆。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不再把欧亚诸国视作纯粹运销毒品的“过境通道”,而是有意识的通过各种方式在运销过境的同时,积极地在这些国家的本土上,寻找和发展直接消费毒品的对象,扩大毒品的交易市场,以牟取更大的利润。毒品市场单一化局面的打破,使那些对毒品问题原本就不够警觉的欧亚诸国在短时期内便深受其害。尤其是欧洲,如今已成为**贩毒集团倾销毒品的一个重要市场。面对汹涌而来的毒品浪潮,一些国家甚至显得举足无措、有些招架不住了。

  80年代初,我国社会正步入全面改革的历史关头,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推行,使国外大量的先进技术和现代化设备被直接引入。在国门初开之际,由于我们缺乏适应开放型社会所需的一整套社会控制经验和管理手段,致使西方社会的一些不良意识形态及现象乘虚而入,形成了改革开放形势下我国社会的新的丑恶现象。毒品问题在我国虽然不像在美洲那样泛滥成灾,甚至也没有达到如同欧洲诸国那样严重的程度,但在国际贩毒活动日益渗透和刺激之下,其增长、蔓延的势头仍然不容轻视。尤其是随着缅甸北部地区毒品发展的“海洛因化”,更使我们国内的毒品犯罪日趋严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恶性发展。根据对有关资料的分析显示,我国目前的毒品犯罪已经出现了一些很值得予以注意的倾向:其一,是集团性犯罪数量猛增,有组织的犯罪差不多成了我国重大毒品犯罪的主要构成形式;其二,是犯罪的手法更加隐蔽、多样,武装性质的毒品犯罪开始出现,并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其三,是毒品犯罪越来越朝着“精致品化”的方向发展,传统的鸦片犯罪日益为海洛因犯罪所替代,形成了对社会更大的危害;其四,是犯罪案值日见其高,大宗毒品案件的数量在短期内猛增,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震动和不安;其五,是犯罪规模有所扩大,毒品走私的国际化倾向愈加明显,原有犯罪区域的局限性已被冲破,国内各地都出现了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毒品犯罪;其六,是毒品消费不断膨胀,各地(尤其是毒品犯罪严重的边境地区)吸毒人数逐年增加,青少年吸毒人数迅速扩大,形成了一系列连锁性的社会问题。面对毒品犯罪在我国日趋严重的现象,我国政府在加强国内立法、国际合作、组织禁毒工作机构和发动扫毒行动,以及在严厉惩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方面作了大量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世界上有些国家的情况相类似,我国近年来严厉的禁毒活动,事实上并没有有效控制住这类犯罪的总体增长。因此,对这类犯罪的对策进行研究,将成为毒品犯罪近期研究的一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