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诬告他人盗窃,诬告他人怎么处罚

  [案情简介]

  因在老板指使下,诬告他人盗窃并报案致对方被刑拘。近日,西城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对吉某、郭某、李某三人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1年1月25日晚,吉某、郭某、李某三人在老板的指使下,报案称韩先生盗窃台球厅现金7900余元、斯诺克台球杆1支以及数码相机、手机等物品,导致韩先生被刑事拘留。随后该三人被警方抓获。

  [法律解读]

  法院经审理认为,吉某等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并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情节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均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

  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你说的情况,尚不足以构成犯罪,只是属于违法治安处罚法的行为,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即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